抗菌藥物屬于處方藥,患者須持醫生處方購買,然而在我國不少地區仍存在濫用抗菌藥物的現象,濫用抗菌藥物可能引起一個地區某些細菌耐藥現象的發生,對感染的治療會變得十分困難,這樣發展下去,人類將對細菌束手無策。
我們常說的“感冒”一般是由病毒引起的,抗菌藥物對病毒無效,所以不需要使用抗菌藥物。當然,有時感冒會合并細菌感染,因此如果出現高熱、咳嗽、咳痰等表現,或癥狀加重,應去醫院就診,請醫生判斷是否合并細菌感染。
抗菌藥物不僅僅要選擇恰當,而且應該選擇合適的劑量與給藥頻次,每種抗菌藥物都有著自己的特點,應根據醫生或藥師的指導規律服用藥品,有的病人喜歡一次服用當日全部藥物,這樣使藥物在血中濃度太高,易造成腸胃不適等副作用。
有的病人對抗菌藥物期望值過高,使用某種抗菌藥物一兩天后沒有明顯好轉,就要求醫生換用其他抗菌藥物。其實治療時間的長短應取決于感染的嚴重程度、臨床反應和細菌的種類。通常對于急性感染,抗菌藥物的療程一般為5~7天,或癥狀和體征消失3天后方可停藥。
還有抗菌藥物聯合使用的目的是為提高療效、降低毒性,延緩或減少耐藥性的產生。不合理的聯合用藥不僅不增加療效,反而可能降低療效,增加不良反應或增加細菌耐藥性產生的機會,因此聯合用藥應予以嚴格控制。